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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發布者:科技處 發布時間: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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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2019﹞99

                                                                                               

各二級學院、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有關基礎研究的指示精神,持續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基礎研究重要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深入研判全球科技發展趨勢,綜合分析我國基礎研究面臨的機遇和挑戰,積極謀劃科學基金改革升級,在明確資助導向、完善評審機製、優化學科布局三大核心任務基礎上,提出進一步加強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學風和科研誠信與倫理建設、組織機構和幹部隊伍建設,完善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的科學問題凝練機製、面向世界科學前沿的科學問題凝練機製、重大類型項目立項機製、成果應用貫通機製、學科交叉融合機製、多元投入機製,重點推進原創探索計劃和人才資助體系升級計劃,優化資助管理,積極構建理念先進、製度規範、公正高效的新時代科學基金體系。

  為全面落實科學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項任務,做好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管理工作,現將2020年度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2019年資助期滿項目結題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 項目申請接收。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其他類型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對於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3. 2020年自然科學基金委繼續擴大無紙化申請範圍,在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繼續實施無紙化申請的基礎上,將面上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申請以上類型項目時,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並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4. 2020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我校嚴格於31216時截止。請大家註意時間節點。

(二) 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 申請人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科教〔2016〕19號)《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國科金發財〔2018〕8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金發財〔2019〕31號)(以下統稱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於2020年1月15日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

  2. 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製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製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申請人匯總編製。請註意:2020年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試點項目經費使用“包幹製”,申請人無需編製項目預算。

  3.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實施無紙化申請的項目除外),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請人及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5. 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後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者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四) 初審結果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於2020429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並受理復審申請。

二、項目結題

(一) 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並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同時註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於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範圍的內容。

  1.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並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後一並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並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編製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製項目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製。

  3.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復製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4.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後,將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http://output.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http://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5. 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應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關於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學基金資助論文發表時,將經同行評議後錄用的最終審定稿,存儲到信息系統,不晚於發表後12個月開放獲取;如果論文是開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許存儲最終出版PDF版的,應存儲論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 材料報送

 項目負責人於21416前將結題材料報送至科技處。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範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進行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 依托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並逐項確認,在規定的結題材料報送時間內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單位公函與結題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2. 依托單位可將紙質結題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結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寄出,以免延誤結題,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結題材料”。

三、項目進展報告、年度管理報告及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一)項目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項目進展報告);依托單位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等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對項目進展報告進行審核,並於202017日前逐項確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項目進展報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年度管理報告。

  依托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年度管理報告》(以下簡稱年度管理報告),於202041日零時—41516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年度管理報告的依托單位,將不予開放下年度的科學基金項目申請。

(三)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依托單位按照《關於收回2016年度結題項目結余資金的通知》(國科金發財〔2019〕64號)的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016年度結題項目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以下簡稱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2020115—331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並打印紙質材料加蓋依托單位公章(一式一份,應保證紙質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一致),於4月15日前直接送達或郵寄至材料接收組。采取郵寄方式的,請在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寄出,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四、其他註意事項

  (一)2020年部分項目申請要求有較大變化,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認真閱讀《指南》和相關通知通告,及時關註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為保證依托單位信息的準確性和一致性,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內如果有依托單位發生單位名稱變化的,應於2020年3月1日前完成變更手續。

  (三)《指南》擬於2020年1月初發行,並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四)申請書、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並裝訂。

五、咨詢與聯系方式

      科技處 行政樓625室

      電話:021-38223022 

                                                                                               科技處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