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臣5娱乐科技處
科技﹝2019﹞56號
圍繞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為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成果、人才資源的優勢,促進企業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推進校企產學研合作協同創新發展,上海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會(簡稱科促會)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技發展中心(簡稱市教委科發中心)整合資源、形成聯動機製,從即日起正式啟動2019年度《助推計劃——高校成果轉化專項》推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範圍
2019《助推計劃》重點支持上海高校自主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項目,項目聚焦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製造與自動化等高新技術領域,本年度新增171個項目,合並歷年未轉化的《助推計劃》滾存項目656項,共計827項。(詳見附件1:2019年度《助推計劃》推廣項目目錄)
二、承接企業
在滬登記註冊,生產、經營、管理運行正常,自身擁有一定的技術轉移采購承接資金,具有一定科研基礎和項目組織實施能力的不同所有製企業(重點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均可參加《助推計劃》活動,采購、承接高校科技成果。
三、推廣渠道
主辦方將與各方合作,線上線下結合,通過組織召開政策宣講會、項目對接會、產學研合作會等活動、邀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參與技術或產品推介等多種渠道將《助推計劃》項目向企業推廣,促進高校和企業合作。
四、資助方式
1.高校資助
各市屬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在市教委技術轉移體系專項經費中統籌列支一定比例經費用於《助推計劃》項目的推廣、宣傳、洽談、對接等。
2.企業資助
高校與本市企業達成合作協議的《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的項目由科促會對企業進行資助,資助金額為技術交易額的10%,最高限額8萬元。其中科促會重點支持成長性好,具有發展、貢獻潛質的中小企業,並實施重點跟蹤服務。
五、企業資助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1.本市註冊企業與上海高校列入“助推計劃”的項目達成合作協議,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2.需提供《助推計劃》企業采購項目登記表;(詳見附件2)
3.合同簽訂期間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合同需經教委31合同登記處認定登記,並提交合同復印件;
4.項目到賬金額不低於合同總標的額的30%,需提交到賬憑證復印件。
六、申報須知
1.同一企業當年度只可以參加一項科促會的資助活動(《助推計劃》和《聯盟計劃》只能二選一進行申報);
2.同一企業當年度只能享受一項《助推計劃》項目資助;
3.往年科促會資助《助推計劃》項目必須驗收結題後,企業才可以申報新的《助推計劃》項目;
4.《助推計劃》資助項目須在兩年內完成結題驗收,驗收時主辦方派員參加;
5.《助推計劃》申報項目合同金額低於(含)10萬元的不予受理。
七、申報方式
1.由各高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申報,申報期限為2019年7月1日至7月4日。
2.需要增補項目的高校須於2019年6月11日前提出書面申請,作出說明,並報主辦方。
3.申報材料一式四份於7月4日前送至行政樓625辦公室,逾期不等候。
八、項目評審方式
主辦方將按《助推計劃》管理辦法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並確定當年度入選資助項目。
聯系人:王馨
辦公室:行政樓625
聯系電話:38223022、18201960255
科技處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