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根據《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滬財采〔2018〕25號)的規定🖲,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印刷服務直接納入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購服務類目錄💩。全校的印刷服務項目,必須經上海市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點選采購🌮,除2018年及以前年度簽訂的印刷合同外(合同未到期)😚,其余的印刷服務報銷結算財務處將不再受理。關於印刷服務政府采購供應商的選擇及相關操作流程,待上海市政府采購網信息公開後,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將製定具體方案並公布🌆。
特此通知👨👧。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