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
圍繞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為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成果、人才資源的優勢,促進企業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推進校企合作、產學研協同創新,上海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會與上海市教委科技發展中心整合資源、形成聯動機製,從即日起正式啟動2018年度《助推計劃——高校成果轉化專項》推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範圍
2018《助推計劃》重點支持上海高校自主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項目,項目聚焦新能源、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民用航空製造業、電子信息製造業、海洋工程裝備、先進重大裝備、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新材料等高新技術領域,共計推出本年度精心遴選的項目和2012至2017年度申報助推計劃但未成交未獲資助的滾存項目651項。(詳見附件1:《2017年度“助推計劃”》推廣項目目錄、附件2:2018年助推計劃新增項目目錄)
二、承接企業
在滬登記註冊,生產、經營、管理運行正常,自身擁有一定的技術轉移采購承接資金,具有一定科研基礎和項目組織實施能力的不同所有製企業(重點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均可參加《助推計劃》活動,采購、承接高校科技成果。
三、推廣渠道
主辦方將與各方合作,通過組織召開產學研合作互動活動、網上發布、邀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參與技術或產品推介等多種渠道將助推計劃項目向企業推廣,促進高校和企業合作。
四、資助方式
1.高校資助
由各市屬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在市教委技術轉移體系專項經費中統籌列支一定比例經費用於《助推計劃》項目的推廣、宣傳、洽談、對接等。
2.企業資助
高校與本市企業達成交易的《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的項目由上海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會對企業進行資助,資助金額為交易額的10%,最高限額8萬元。
五、企業資助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1.本市註冊企業與上海高校列入“助推計劃”的項目達成技術交易,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2.需提供《助推計劃》企業采購項目登記表;(詳見附件3)
3.合同簽訂期間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合同需經教委31合同登記處認定登記,並提交合同復印件;
4.項目到賬金額不低於合同總標的額的30%,需提交到賬憑證復印件。
六、申報方式
1.申報材料一式四份,需於2018年7月10日前遞交至行政樓627室。
2.需要增補項目,需於2018年5月30日前提出書面申請,作出說明,報科技處審核。
3.聯系人:郭曉蓉,聯系電話:021-3822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