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結題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並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註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於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範圍的內容。項目實施期限到2017年12月的所有類型項目均要參加此次結題。
1、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並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後一並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並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編製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製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製。
3、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復製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4、請項目負責人於2018年2月23日前在線提交結題材料,經摩臣5審核後打印紙質結題/成果報告一式2份,在2月26日9時以前送交科技處。
5、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後,將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二、項目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在2018年1月11日前提交;經摩臣5審核後上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科技處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