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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2017年第4期應急管理項目“安全韌性雄安新區構建的理論方法與策略研究”申請通知

發布者:邵弘 發布時間:2017-09-10

國家自然基金委管理科學部近日發布了2017年第4期應急管理項目的申請指南,具體內容如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0280.htm

  一、項目類型和意義說明

  為了對經濟、科技、社會發展中出現的一些重大管理問題快速做出反應,及時為黨和政府高層決策提供科學分析和政策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特別設立了管理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該項目主要資助在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基礎上,運用規範的科學方法進一步開展關於國家宏觀管理及發展戰略中急需解決的重要和關鍵性問題的研究,以及經濟、科技與社會發展實踐中的“熱點”與“難點”問題的研究。應急管理項目每年啟動3-5期,資助若幹方向的研究。

  根據學部對於應急管理項目的一貫指導思想,應急管理項目應從“探討理論基礎、評介國外經驗、完善總體框架、分析實施難點”四個方面對政府決策進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針對性、及時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議應當是技術上可能、經濟上合理、法律上允許、操作上可執行、進度上可實現、政治上能為有關各方所接受,以盡量減少實施過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求註重科學方法的應用和實際數據/資料/案例的支撐,切忌空洞的討論和沒有實證根據的結論。應急管理項目的承擔者應當是在相關研究領域已具有深厚學術成果和數據/資料/案例的積累、能夠在短時間內取得具有實際應用價值成果的專家。

  應急管理項目實行滾動立項,全年接受項目建議。歡迎國內外各領域專家和國家宏觀管理部門從國家戰略高度提出具體的項目建議。項目建議書應針對立項課題的國家現實需求、迫切性與必要性、國內外研究進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預期研究目標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觀點、證據和建議,並對國內現有研究基礎和研究隊伍進行分析。

  二、2017年第4期應急管理項目“安全韌性雄安新區構建的理論方法與策略研究”申請指南

20174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河北雄安新區。這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的歷史性戰略選擇,是繼深圳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之後又一具有全國意義的新區。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快速推進,各種變革調整速度之快、範圍之廣、影響之深前所未有,公共安全面臨著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我國正處在公共安全事件易發、頻發、多發期,維護公共安全的任務重要而艱巨。

  安全是城市的生命,是現代化城市的第一要素,是建設新區必須堅守的紅線和底線。總體而言,雄安新區在建設、運行、發展階段將面臨從農村到城市的巨大轉變,伴隨著人口遷移和聚集、建築物密度增多、產業結構調整、區域影響力增強等現象,將導致災害要素以及承載載體密度的增大,帶來更多、更復雜的公共安全新問題。例如:大部製、管理扁平化、線上線下融合等給新區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帶來挑戰;建設過程中大量密集的拆遷、施工、人口遷移等引發多種事件交叉和耦合風險大幅增大;地下空間的高效利用增加隱蔽性風險;人口的大量聚集和快速流動造成傳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壓力驟增;智慧化、智能化背景下萬物互聯、虛擬社會、社交網絡等引發的非傳統安全風險;以大清河水系和白洋澱為代表的自然環境,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也將面臨來自生態和資源安全的壓力等。這些都是雄安新區為了保證“不留歷史遺憾”,在“先謀後動、規劃引領”中有必要先行研究和探討的重要問題。

  近年來,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在安全領域開始廣泛使用韌性(Resilience)的概念,美國、英國、日本等國際發達國家積極推進安全韌性城市建設。安全韌性城市可定義為具有吸收未來的對其社會、經濟、技術系統和基礎設施的沖擊和壓力,仍能維持基本的相同的功能、結構、系統和身份的城市。將新區建設成具有安全韌性的,可以讓新區更安全地發展,更可持續地發展,留下千年傳承。因此,探討安全韌性雄安構建的理論方法和對策研究,對於在新區打造堅實的新區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國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學部特設應急項目,專門研究相關的問題,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研究內容:

  (一)安全韌性雄安構建頂層設計研究(總課題)

  對於雄安新區的規劃建設要用最先進的理念和國際一流的水準設計建設。需要研究基於新理念、新方法的頂層設計,在新區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構建安全上的強韌網絡。本部分研究內容包括:1)新區在規劃期、建設過程和運行等不同階段或疊加期的公共安全新形勢和新挑戰的識別、分析與研判;2)借鑒國內外韌性城市設計與建設經驗,研究符合新區特點和定位的新區“規劃-建設-運行”全過程應具備的安全韌性特征;3)從突發事件、承災載體、應急管理等維度出發,研究基於公共安全三角形理論模型的安全韌性雄安構建頂層設計;4)結合新區現狀和發展形勢,基於公共安全關鍵技術和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信息技術,提出雄安新區安全韌性水平提升策略與建議;5)提出應對各類重大風險的應急策略,包括:安全疏散、交通應急管理等。

  (二)面向自然災害應對的雄安防災能力提升策略研究(子課題1

  隨著全球氣候變化,自然災害強度、頻度、影響程度不斷增大,對城市的影響日益加劇。本部分研究內容包括:1)基於現狀及未來的自然災害情景、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發展情景、城市安全策略構建情景等多維情景的風險分析;2)針對雄安新區現狀特點、近期大規模規劃建設和快速城鎮化進程特點、遠期城鎮運行發展特點,研究面向自然災害應對的近、遠期韌性雄安用地安全空間管製策略優化方法;3)針對新區可能的不確定性及風險特征,研究雄安新區防災韌性策略與雄安新區城市防災規劃編製過程的有機融合方法。

  (三)雄安新區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綜合監管能力提升策略研究(子課題2

  雄安新區在規劃、建設、運行過程中,面臨著城市化進程變化、人口遷移和聚集、業態調整、大量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的使用等情況,新區安全生產將呈現復雜的多災種、交叉領域風險管理與控製難題。本部分的研究內容包括:1)基於綜合風險評估進行韌性雄安安全生產的頂層設計,建立符合新區總體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安全生產長效機製;2)針對新區新形勢下可能存在的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研究風險評估與風險管控基礎理論和優化方法;3)研究新區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體系、重點領域的具體控製指標和新區智能化精細化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4)基於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安全平臺和應急技術裝備等先進科技手段,提出構建新區安全生產信息強韌網絡的方法與策略。

  (四)雄安新區公共衛生應急能力提升對策分析(子課題3

  雄安新區規劃發展是新的社區形成和人口聚集的過程,面臨著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和自然與居住環境的動態變化。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的能力規劃,需要符合國際趨勢和國家衛生應急體系的發展要求。本部分的研究內容包括:1)借鑒國際公共衛生應急的發展理念,考慮新區人口、自然環境、醫療條件、實驗室檢測條件等發展特點,研究京津冀地區和雄安新區公共衛生應急的風險和影響,研究雄安新區公共衛生應急模式;2)研究基於病例報告轉向症狀監測的突發傳染病風險監測預警模式和機製;3)研究基於城市綜合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體系下的新區緊急醫學救援管理模式;4)研究與雄安新區安全韌性發展和國際衛生應急作業能力相匹配的衛生應急能力構建方法和提升策略。

  (五)雄安新區社會安全新態勢與社會治理新模式研究(子課題4

  隨著新區城市定位、社會經濟和人口結構的重大變化,社會安全將成為新風險、新問題最為集中和敏感的領域,在安全韌性雄安構建的總體框架下應予重點考慮。為此,本部分研究內容包括:1)研究基於犯罪地理學和新區規劃布局的新區社會治安事件的發生風險和時空分布規律預測和研判機製;2)針對新區即將面臨的信息安全、網絡安全等新型非傳統社會安全問題,開展風險特征分析與應對策略研究;3)針對新區人口跨地域、跨城鄉、跨行業流動以及家庭結構、社會組織結構、階層結構變動等特點,探討新區流動人口管理、新型社會治理的方案與模式。

  (六)雄安新區城市基層社區公共安全風險評估機製與韌性提升策略研究(子課題5

  雄安新區規劃建設過程中,以居住生活為主的城市社區也將逐漸形成,社區是城市社會的基本構成單元,也是提升城市韌性的前沿陣地。本部分研究內容包括:1)外來群體和當地居民、新興產業和既有業態“雙融合”過程中,基於“規劃-建設-運行”全生命周期的新興社區風險動態評估方法;2)新型智慧城市背景下社區基礎設施運行與人群活動的耦合風險監測與預警機製;3)基層應急誌願服務、災害保險、居民組織參與等社會化手段提升新興城市基層社區公共安全韌性水平的機製與效果評估;4)基於巨災情景的新興城市基層社區韌性水平評估方法與綜合優化策略。

  (七)雄安新區生態安全保障機製研究(子課題6

  雄安新區的規劃建設,將對脆弱的華北地區生態系統產生影響,保障生態安全是實現雄安新區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本部分的研究內容包括:1)系統界定生態安全及其治理的科學內涵與一般特征;2)分析白洋澱等生態系統的變化規律,包括物種、動物棲息地、濕地等生態系統退化,以及生態安全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3)分析雄安新區規劃建設中面臨的生態安全形勢,特別是環境狀況、受汙染程度及其評價,預測相關生態要素的變化趨勢,並提出考慮生態安全的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意見;4)雄安新區生態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市場機製研究,包括排汙權交易、生態補償等。

  (八)雄安新區規劃、建設過程中的水安全保障及其治理機製研究(子課題7

  雄安新區的規劃、建設和運行離不開水安全保障,社區安全、居民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也離不開水安全。本部分研究內容包括:1)提出並系統界定水安全保障的概念(包括水資源安全、水環境安全、水生態安全、供水安全等),分析水安全保障在雄安新區安全體系中的影響與作用;2)識別雄安新區水安全保障面臨的優勢和劣勢、挑戰和機遇等;3)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雄安新區水安全紅線及水資源安全保障措施,包括行政手段和市場機製等。

  三、申請者資格與申請書撰寫

1、主持或參與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尚未結題的人員,不得作為主持人或參與人申請此次應急管理項目。

2、應急管理項目定位於政策研究,強調應用管理理論和規範方法,運用有效的數據支撐,加強與實際管理部門的結合,在長期學術研究的基礎上,針對項目指南中的研究專題,快速提出科學、可靠的研究結論和可行的政策建議。申請者一般應有紮實的實際背景資料和數據基礎,在相關科學問題研究領域承擔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或政府部門委托的相關課題,並在申請書中予以明示。

3、申請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工作基礎和條件,針對本期應急管理項目主題“安全韌性雄安新區構建的理論方法與策略”中的各研究專題,選擇研究自己的視角和方向,設計研究目標和研究內容;在研究內容中應明確說明本課題與其它相關課題之間的關系,加強各課題之間的合作。

4、申請書的撰寫必須突出政策研究的特色,在提出政策建議、產生政策影響、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提出明確目標,同時說明支撐政策研究的邏輯思路、理論方法和數據來源。

5. 擬申請項目的專家到基金委網站在線填寫2017年度申請書,申請代碼選填寫G04,“資助類別”選填“應急管理項目”,亞類說明選填“科學部綜合管理項目”;附註說明選填“研究類項目”。正文部分按照“面上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

  四、申請註意事項

1. 本期應急管理項目鼓勵研究者與實際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聯合申請開展研究,申請人和所有參與人員必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鼓勵並優先資助團隊整體申請應急管理項目。要求申請者將本應急管理項目作為一個整體來申請,其中包含1個總課題和8個分課題,並分別提交項目總體申請書和各分課題申請書。總負責人需在申請書中介紹分課題分工情況,並附上承諾書”分課題無需提供承諾書。對不能組織團隊整體申請,但在本期《申請指南》中某一課題確有研究優勢的單份申請也有可能獲得資助,該申請獲準立項後申請者將歸入整個項目團隊。

3、管理科學部將采取項目總負責人承擔本項目研究的形式,由總負責人組織團隊進行研究。基金委接受申請書後將組織預評審,並對通過預評審的項目團隊發出答辯通知。接到答辯通知後,總負責人須本人到場參加答辯,不按時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經評審組專家評議,管理科學部計劃擇優資助一個團隊(評審組專家可能會擇優組合團隊)。每個分課題資助直接經費不超過16萬元,總課題資助直接經費不超過24萬元。

4. 研究期限定為10-12個月(201711月—201810月),項目啟動6個月後進行中期檢查與階段成果的交流。應急管理項目的研究成果最終體現為政策建議報告、媒體報道、研究報告、專著及學術論文等形式。應急管理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將以政策報告作為評價的重點,最終形成的研究報告應圍繞所形成的政策報告進行撰寫,具體內容應包括:提出的政策報告或建議,支撐政策結論和建議的理論、方法、數據、邏輯等。

  五、申請程序和時間安排

  課題申請書的電子版務必在2017109日—201710109時前,由課題申請人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ISIShttp://isisn.nsfc.gov.cn/)系統上傳,並由各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確認,同時將系統生成的正式申請書pdf文件(以“依托單位名稱+申請人姓名”命名)發送至應急管理項目專用電子信箱:yjyj@nsfc.gov.cn(請在主題欄註明依托單位名稱和申請人姓名);紙質版(兩份)要在201710119時前送交科技處。

  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將組織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和差額遴選,計劃在10月下旬組織召開答辯評審會,通過評審決定資助的項目將在1110日前通知申請人,未獲得資助的課題不再另行通知。

  特別說明:不同於常規的面上項目,因應急管理項目的時間性要求,其申請書在ISIS系統上成功提交後不經基金委接收部門受理,直接由管理科學部接收和組織評審。因此,在我們正常接收和審核了申請書的情況下,該申請項目在ISIS系統上也會顯示“等待基金委確認”狀態,這不影響您申請書的正常評審。

  六、聯系電話

  基金委聯系人:高傑電話:010-62327153  電子信箱:yjyj@nsfc.gov.cn

       科技處聯系人:邵弘電話:021-38223022

附件:承諾書管理學部應急項目承諾書.doc

                                                                                                          科技處

                                                                                                        201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