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臣5娱乐

摩臣5娱乐網站xml地圖

摩臣5公告

關於申報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通知

發布者:邵弘 發布時間:2017-04-01

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為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促進體育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按照改革創新和加強管理的原則,上海市體育局發布了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通知,http://www.shsports.gov.cn/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工作從2017310日開始,至2017415日截止。

二、項目設置

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申報內容參見課題指南但不限於課題指南內容,標題自行擬定。

三、申報辦法

1、重點項目

  申報重點項目的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副處級行政職務以上,並作為項目第一責任人。

2、一般項目

  在相關科研院所、單位工作學習,對體育社會科學研究有興趣的均可申報。

3、申報程序

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采取書面申報的形式。申報人可在上海市體育局官方網站(http://www.shsports.gov.cn/)上刊登的本通知內容中自行下載《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書》,按要求填寫後打印2份,經所在工作部門蓋章,再報所在單位科研部門,由單位科研部門審核同意後統一報送(如無專門科研部門的由單位統一報送)。

  申報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的單位,應同時提交加蓋本單位科研部門(或單位)公章的申報項目目錄清單,由本單位科研部門(或單位)集中報送。

4、其他要求

  (1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一般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2)每個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參與人員參加其他項目申報。項目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的申報,一經發現即取消申報資格。

  (3)項目負責人信息及其所在單位信息必須相符,並經本單位科研部門(或單位)蓋章有效,否則對申報不予受理。

  (4)凡是已發表的課題或已被部級、省級(社科單位)立項、發布的課題,不能以相同題目或內容再重復申報。一經查實,取消其5年申報資格。

  (5)運動技術、運動醫學等非社會科學研究和各類摩臣5體育課程設置、體育教學類研究等內容不屬於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申報範圍。

  (6)按照“不結項、不立項”原則,有2016年度及之前應結未結項目的不能申報2017年項目。同時,近兩年有連續結題被查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被列入不誠信名單的,也不能申報。

四、項目立項

  申報項目經過初審,並通過專家評審後,我局將給予項目立項和課題編號,並寄發立項通知書給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立項情況將在上海市體育局官方網站上公布。

五、項目經費

  項目申報不收任何評審(審核)費。對通過審核的立項課題給予一定經費資助。

1、重點項目經費

  重點項目,視情給予1萬至3萬元經費資助,其余所需研究經費由課題負責人自行解決。

2、一般項目經費

  一般項目,視情給予3000元至8000元經費資助,其余所需研究經費由課題負責人自行解決。

3、課題經費撥付

  經審核通過、並獲得立項的課題,由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部門(或單位),於2017630日前,集中將課題經費發票寄送市體育局法規處,我局統一進行撥付。

六、項目結題

  本市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申報和承擔2017年度上海市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時,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組織實施,重視研究質量,完成的課題必須符合結題要求格式。項目負責人需打印一份課題結題成果寄送市體育局法規處,同時將課題電子文本發送至電子郵箱:shtyguihua@163.com。項目結題截止日期為20171231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我局將加強對立項課題特別是重點項目的過程管理和檢查。

  對不按時提交成果報告、不符合課題質量要求的項目,我局將不予以結題,並將該項目負責人列入不誠信名單,不再接受其3個年度項目申報。

七、項目評選

  對按時完成的結題成果,我局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評為年度優秀課題的,授予榮譽證書,並匯編專集出版。

八、我校受理截至時間

  請申請人在201741115時前將申報材料送交科研處。

  

  

                                                                           科研處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