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評獎活動2017年2月27日開始受理網上申請。本屆評獎活動依據上海市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勵規定》(滬府發[2016]5號)、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評審委員會關於發布《關於〈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勵規定〉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滬決咨獎委[2017]1號)、《關於開展第十一屆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評獎活動的通知》(滬決咨獎委[2017]2號)和關於公布《關於第十一屆上海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評獎活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決咨獎委[2017]3號)等進行,請申請者上網(網址:WWW.fzzx.sh.gov.cn:89)查閱以上文件,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後再填寫有關申請材料。
一、評獎範圍: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完成並符合有關規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創性的優秀決策咨詢研究成果。
我校教師可參與申報決策咨詢研究成果獎(註:研究成果不限於市政府決策咨詢課題的研究成果,只要是研究上海經濟、社會、城市發展等問題的優秀決策咨詢研究成果,包括與上海建設“四個中心”、國際大都市和科技創新中心相關的長三角、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發展等問題的優秀研究成果均可申報),請廣大教師和科研人員積極踴躍申報。每位申請者申請數量不能超過兩項,凡超限申請均無效。
二、網上申請受理日期: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27日24時止,逾期申報系統將關閉,為避免網絡擁堵導致申報延誤,請申請者盡早完成網上信息填寫。
三、申請步驟分兩步:
1、申請人申請評獎,應當首先進行網上申請,按有關要求和說明填寫、提交統一格式的申請書,並需在網上上傳成果摘要和成果報告電子文檔(超過上傳文件大小限製的成果報告需另提交成果光盤)。文本上傳網上申請系統,經網上預審通過後,打印申請書。
2、網上申請結束後,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1)經網上預審通過的申請書(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2)研究成果報告(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3)研究成果摘要(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門采納應用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此外,超過上傳文件大小限製的成果報告還須同時提交報告光盤。如評獎辦認為有必要,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
申請材料提交後,申請人不得對申請內容進行變更;申請材料不再退回。
四、研究成果摘要撰寫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不僅是對全文進行縮寫,還要包括研究成果重要觀點、論證、創新點和對策建議等內容,要列出成果名稱、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時間等信息;
2、字數:約3000字;
3、申請研究成果獎的,獲獎後將匯編出版獲獎成果摘要,摘要內容應當可以公開發表;
4、第一完成人簽名同意。
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截止日為2017年3月28日下午3時前。請各位申報人務必於此日前上報材料,由科研處統一進行審核,報市決策咨詢研究成果評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