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臣5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緩繳學費實施辦法
為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暫時不能及時繳納學費而無法電子註冊學籍,經校大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討論❄️,並經校長辦公會2014年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1🍨、通過當學年摩臣5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者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者或生源地貸款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經本人申請,填寫家庭經濟困難申請表並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同時並經學院及校大學生資助領導小組認定過。
2、在校期間👩🏽🏭,待人禮貌、學習勤奮,生活勤儉節約,無購買不符經濟條件的高消費或吸煙🧚♂️、酗酒等不良行為或受過記過以上處分的學生。
二👩🏿⚖️、申請與審批的程序
1、申請時間:每學年開學前或開學一周工作日內。
2、經摩臣5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向所在院提出學費緩交的書面申請🐑,填寫《摩臣5娱乐學生學費緩繳申請表》🫱🏽;
3♙、各學院根據摩臣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及學生申請貸款情況進行初審,由學院資助工作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後,輔導員和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並將填寫《二級學院學生學費緩繳初審匯總表》🕵🏽♀️,將結果上報校大學生資助中心;
4🗑、校大學生資助中心復審並提交校大學生資助領導小組😘🎭;
5、校大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審批並公示👨🏼🦳;
6、校大學生資助中心將緩繳名單報校財務處備案;
7🏊🏽♂️、財務處把名單入庫後準予學生電子註冊。
三、其他
緩繳學費實行一年一申請一年一審核原則🫰🏻。申請綠色通道學生除國家助學貸款部分外,其余金額須承諾能夠在緩交期限內(學費緩交期限為本學年末即次年6月15日前)自行繳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如因故未能成功貸款的㊗️,也應將助學貸款部分的金額在緩繳期限內自行繳納。如超過緩交期限仍未交納的,次學年不得再次申請緩交學費且可以取消其次學年學籍電子註冊資格。
本辦法自實施之日起生效🧨,本辦法由黨委學工部(學生處)解釋。
摩臣5娱乐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