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勵誌獎學金”評選辦法
國家勵誌獎學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為激勵摩臣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5國家勵誌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2號)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5國家勵誌獎學金實施細則(試行)》(滬財教[2008]3號)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獎勵標準與申請條件
(一)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二)本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製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摩臣5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上學年曾獲校三等以上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或優秀學生“篤行”獎學金且學習成績有明顯進步;
5.家庭經濟困難(經摩臣5認定符合困難標準)😂,生活儉樸🉐;
6.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積極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二、申請與評審程序
(一)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的相關程序🙍🏼:
我校按照上海市獎學金評審工作的相關要求🧑🏽💼,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請評審工作🧗🏿♂️:
1.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申請條件及有關規定🚜,本人向摩臣5提出申請,並向二級學院(系)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5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材料📧;
2.每年10月10日前各二級學院(系)根據摩臣5分配名額進行初審🤛,確定名單並上報校大學生資助中心。上報前名單需公示3個工作日,並填寫本學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5國家勵誌獎學金名單匯總表》,填寫完畢後將此表連同學院初審合格學生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5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交校大學生資助中心;
3.校大學生資助中心復審;
4.校大學生資助領導小組進行評審,提出獲獎學生建議名單;
5.院長辦公會備案,審議通過後將名單在摩臣5摩臣5平台網和布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6.摩臣5每年10月31日前根據上級要求將評審結果進行上報。
(三)在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再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
三.國家勵誌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一)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上級通過我校獲獎學生名單並將資金撥給摩臣5後,由摩臣5一次性將獎學金發放給獲獎學生。
(二)對在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一經查實♣︎,除追回所得外🚣🏽♂️,並將依據校紀校規給予嚴肅處理🏋🏽♀️。
(三)摩臣5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勵誌獎學金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四.附 則
(一)本辦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如有與本辦法相沖突的文件,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二)本辦法由大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