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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科技發展規劃,推進上海國際科技合作領域科技進步,提升創新能力,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領域政府間、國際學術合作交流項目指南。具體通知如下:
一、征集範圍
專題一、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
研究目標:鼓勵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與有關地區或國家的機構開展合作科研,提升科研創新能力,促進地區間科技交往與合作。
考核指標:除技術考核指標外,中方課題責任人需與外方合作夥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發表受本課題資助的SCI論文2篇或以上。
執行期限:項目實施期為3年,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專題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項。
申報主體要求:
(1)僅限支持與上海市科委簽訂科技合作協議或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具體包括:法國羅阿大區、法國朗格多克魯西永大區、丹麥中部大區、德國巴符州、加拿大魁北克省、加拿大艾伯塔省、加拿大安大略省、澳大利亞昆士蘭州,芬蘭、立陶宛、匈牙利、克羅地亞、阿根廷、以色列、白俄羅斯、柬埔寨)的合作項目。
(2)項目申請人應與上述國家或地區的外方合作夥伴具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基礎。
研究方向1:納米科學與微納製造
支持利用強場超快激光等先進技術手段研究納米科學,發展新型納米材料的製備及其器件化技術,通過開展國際合作推動納米技術在信息、生物醫藥、能源、環保等各領域的應用。
研究方向2:大數據與雲計算
支持在數據科學與雲計算方面開展國際合作,發展科學大數據的校準與處理方法,提升雲計算系統的可靠性,研究基於大數據的智能城市和綠色交通等,支撐科學與社會發展。
研究方向3:智能汽車與物聯網
支持在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突破電動汽車智能決策與控製、物聯網多模協同等關鍵技術。
研究方向4:原創新藥與精準醫療
支持在糖尿病原創候選新藥、天然產物溯源活性化合物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發展創新藥物;支持開展病毒性肝炎個體化治療、分子探針疾病診療、腫瘤早期診治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推動精準醫療發展。
研究方向5:合成科學與生物創製
支持在重要微生物藥物、代謝性疾病治療藥物的合成生物學研究方面,以及在活性天然產物、重大藥物生物合成體系的設計與優化技術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推動新興合成產業的形成。
專題二、國際學術合作交流
研究目標:鼓勵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與國外開展高水準的國際合作。
考核指標:除技術考核指標外,中方課題責任人需與外方合作夥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發表受本課題資助的SCI論文1篇或以上。
執行期限:項目實施期為3年,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專題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項。
申報主體要求:
(1)本專題由各單位擇優限項申報。
(2)如中方課題申報人近三年內曾與外方合作夥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合作發表過SCI論文的,不占用其所在單位的限項名額。
研究方向1:人工智能
支持在軟體機器人與人機共融技術等方面開展學術合作交流,推動類腦人工智能產業發展。
研究方向2:量子材料與量子器件
結合上海量子科技發展態勢,支持在半導體量子探測材料、量子點成像性能、分子光場量子調控、超導量子器件、碳基場效應太赫茲探測材料等方面,開展學術合作交流,助推上海量子科技發展。
研究方向3:材料基因組學
針對能量轉換、高溫合金等材料,支持在材料計算、微觀設計、高通量製備等方面開展學術合作交流,推動材料性能提升和新材料發現。
研究方向4:重大疾病診斷與治療
針對難治性重大疾病,支持在基於數據庫的腫瘤影像學診斷和基於線粒體功能調控的代謝性疾病候選新藥開發等方面開展學術合作交流,推動臨床診療新技術新方法的發展。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註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已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上海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上海市科委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在研課題負責人(含2016年度完成驗收項目)不得申報。
3、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不含涉密內容;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4、鼓勵具備以下特點的項目:與重要國際科技組織開展科技合作;由我方主導的多國別、地區的國際科技合作;配合國家或地方對外關系發展需要而開展的對外科技合作;具有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
5、生命科學類項目的申請人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在“二、研究內容和技術關鍵”欄目中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國內國際合作,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出境,還需說明是否已經獲得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
6、申報專題“政府間國際合作”項目的,必須同時提供外方政府對於此項目外方合作夥伴給予資助的書面材料(如項目合同、撥款證明等),並提交其所在單位與外方合作夥伴簽署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中、外文)。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具體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須註明簽字雙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及聯絡方式等具體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紙說明(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請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
7、申報專題“國際學術合作交流”項目的,如中方課題申報人近三年內曾與外方合作夥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合作發表過SCI論文的,不占用其所在單位的限項名額,但必須提供中方與合作外方共同發表SCI論文的摩臣5娱乐及標註論文撰寫人頁的副本。
三、申報者權利
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書面材料的同時,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並說明理由。每個項目申請回避專家人數不超過3人。對於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請的,不予采納。
四、申報方式
1、本指南公開發布。申請人通過“上海科技”網站(www.stcsm.gov.cn)進入“在線受理科研計劃項目可行性方案”,網上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並在線打印書面材料(非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6年6月12日9:00,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16:30。
3、我校科研處網上審核截至時間為2016年6月27日16時前,紙質材料在2016年6月28日9時前送交科研處。所有書面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須簽字齊全。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4、網上填報備註:
(1)登陸“上海科技”網(http://www.stcsm.gov.cn/);
(2)摩臣5娱乐—分類服務—科研計劃項目—點擊“B01可行性方案填報”圖標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後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承擔單位機構、責任人、密碼等信息);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承擔單位機構名稱、責任人、密碼後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五、其它說明
本指南經評審立項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項目驗收時一並提交《科技報告》和《科技報告收錄證書》。
六、咨詢與投訴
申報咨詢與投訴電話: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021-64370468。
科研處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