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二級教學部門🧗🏻📂:
根據上海市教委科技處通知,2014年下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近期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 驗收項目的範圍
1. 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 2008🥷🏻、2009、2010🧗🏼♂️、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3. 2013年及以後立項的項目不參加本次驗收。
4. 2011、2012年度已到完成期限而尚未完成的項目需在“學科建設與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219.228.12.64)上填寫和打印項目變更申請,摩臣5科研管理部門審核蓋章。
二、 驗收要求
1.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申請書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 項目所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咨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的填寫
(1)2008、2009、2010年度的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可在“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表格下載一欄中下載(必須是2009年製)*️⃣,按要求填寫、打印。
(2)2011、2012年度的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必須在“學科建設與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219.228.12.64)上填寫和打印。平臺開放日期為9月1日至9月11日。
五🚵♀️、 項目驗收需提交的資料
1. 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 項目結項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
3. 自評意見1份及電子文檔;
4. 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2套(合訂成冊,膠裝),提交的成果一般為原件,為便於裝訂🦶🏼,期刊論文采用復印件,要求復印期刊封面🏌️♀️、目錄、論文全文。
請有關二級教學單位督促項目負責人認真做好結項工作🗞,並於9月9日前網上提交項目總結報告,9月12日前將紙質結項材料送交交科研處。
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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