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學生手冊有關規定,現開始2012-2013學年第二學期校內獎學金評定工作。請各二級學院及同學按《學生手冊》2012版(2013年第二次印刷版)中《“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評定辦法》、《“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評定辦法(修訂)》、《“優秀學生篤行獎學金”評定辦法》要求進行評選,評選工作有關要求及時間節點安排如下:
一👨🏿、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
1、“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由學生進行申請👩🏽🚀,各二級學院審核工作小組嚴格按照《“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評定辦法》規定的要求並結合本學院的相關評定細則對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德育綜合測評結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合格標準、受處分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填寫《2012-2013學年第二學期博學獎學金統計表》(請到“學生處網頁> 表格下載>二級學院用表”下載表格,表內各學院人數為教務處提供,請勿擅自修改)簽字蓋章後將紙質稿與電子稿一並上報學生處備案。上報截至日期為2013年9月23日上午9:00⛑5️⃣。評選完成後做好相關資料存檔工作𓀐。
2、“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評定實行二級管理。由各二級學院成立評定審核工作小組,並按有關比例和下撥金額進行評選和發放。為提高工作效率服務各二級學院,學生處擬統一將各學院博學獎學金報銷票簽交校領導簽字🪸,故請各學院於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前將二級學院領導簽字後的報銷票簽交學生處🧖🏼🪤。報銷票簽完成後請各學院盡快完成獎學金發放工作🧔🏿。
二、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
1🫷🏿、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申請內容為個人項目的,由學生本人填寫《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申請表》並附獲獎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獎狀🧩、證書)或照片(獎杯、獎牌)🥁,交所在二級學院(系)初審匯總並公示五個工作日後上報學生處;申請內容為團體項目的,由組織該活動的校內相關部門填寫《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申請表》並附獲獎證明材料復印件(獎狀💢、證書)或照片(獎杯、獎牌),公示五個工作日後同時填寫《卓越獎學金統計表》(請到“學生處網頁> 表格下載>二級學院用表”下載表格)簽字蓋章後將紙質稿與電子稿一並上報學生處。本次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原則上對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9月8日期間發生的內容進行評定🧜♀️。上報截至日期為2013年9月30日上午9:00。
2🛰、本次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評定按新修訂的《“優秀學生卓越獎學金”評定辦法(修訂)》執行(具體見2013年第二次印刷的2012版學生手冊或學生事務系統電子版),請各二級學院在評定時按新辦法仔細審核🌽🫵🏿。
三🪨💇♀️、優秀學生篤行獎學金
各二級學院審核並認證學生申請,並將符合條件的匯總名單於9月18日前報團委復審並匯總排序,團委於9月25日前將名單報學生處。
各二級學院(系)對申請獎學金的學生仔細審核📥,嚴格把握評優標準3️⃣,寧缺勿濫。相關表格請到學生處網頁下載。
學生處
2013-9-5